首页

东北女王Sm视频

时间:2025-05-30 15:07:55 作者:内地优质科技企业“排大队”赴港上市 香港新股市场持续繁荣 浏览量:89354

  本报记者 毛艺融

  科技企业纷纷涌向港股市场。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有5家企业聆讯通过,另有155家企业状态为“正在处理中”。其中,不少企业的拟募资规模大于10亿美元。这些企业中,既有A股上市公司寻求“A+H”二次上市,也有A股龙头拟分拆子公司赴港上市,以及未上市的独角兽企业和新兴科技公司,它们覆盖了消费、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等多个细分领域。

  香港新股市场持续繁荣。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年内27家企业登陆香港市场,实际募资总额达771.23亿港元。宁德时代、恒瑞医药、蜜雪集团不仅IPO申购热情高,首发募资额居前,二级市场表现也相对稳定,展现出较强的市场吸引力。

  企业加速赴港上市,既是为了业务拓展和融资诉求,也得益于政策层面的多重支持。华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齐梦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政策落地后,企业赴港上市进程加快,不仅缓解了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还通过技术赋能、合规能力提升和资本双向流动,推动企业从“走出去”向“扎下根”转变,有利于夯实中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科企专线”等政策显效

  香港交易所持续优化上市制度及配套规则。2023年,香港交易所推出了专为特专科技企业量身定制的上市规则,即《主板上市规则》第18C章。第18C章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硬科技,允许未符合《主板上市规则》第8章相关基本条件的特专科技公司来港上市。

  今年5月6日,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联合发布公告,正式推出“科企专线”,旨在帮助特专科技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更有效率地筹备上市。同时,寻求以同股不同权架构申请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如已经满足第18C章的要求,将被视为已满足创新产业指引和外部认可方面的要求。

  “科企专线”推出后,已有企业向港交所上市部进行咨询,同时,根据第18C章递表的特专科技公司接连出现。仅5月27日至28日,就有深圳基本半导体有限公司、上海仙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驭势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照第18C章递交招股书,涉及碳化硅功率器件、工业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等领域。

  截至目前,已有10家企业根据第18C章提交上市申请。剔除已在港上市的晶泰控股、黑芝麻智能、越疆3家企业外,目前正在排队的仍有7家。

  此外,还有来自半导体、新能源、生物医药、消费、人工智能等领域的A股公司,计划通过港股IPO优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吸引全球资本。

  从政策面来看,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资金管理制度更加完善。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也更加灵活便利。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莲表示:“境外上市政策优化推动中国科技企业更好地进入全球资源再分配赛道。通过资本国际化反向推动管理、技术、供应链的全面升级,实现企业国际化,进而有利于‘出海’战略的实现。”

  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张玉龙表示,随着香港上市规则第18A章、第18C章、“科企专线”等政策陆续出台,中国优质高科技企业将更多涌向香港市场,助力一大批优质高科技企业通过香港市场走向世界舞台。

  AH股溢价率趋于收敛

  今年以来,港股市场生态持续向好,表现在港股流动性及估值持续改善、南向资金净流入额规模持续升高、AH股溢价率趋于收敛、年内港股日均成交额大幅提升、国际长线投资者兴趣愈发浓厚等多重方面。

  多年来,AH股公司在两个市场的股价长期存在明显价差,A股价格往往高于港股价格。不过,今年以来,AH股溢价率趋于收敛。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收盘,恒生AH股溢价指数为131.65,相比去年9月11日的151.61已大幅下降。进一步看,有4家AH公司实现溢价倒挂,AH价格比小于1,均为行业龙头企业。

  南向资金持续涌向港股。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收盘,年内南向资金净流入港股规模已达6412.95亿港元,已远超去年同期。仅5月份以来,已净流入359.70亿港元。

  “优质企业赴港上市将进一步提升港股市场的资产质量及流动性水平,南向资金或将持续流入港股市场带来支撑。”中信证券海外策略首席研究员徐广鸿表示,宏观、AI、市场结构这三重叙事,将推动港股在下半年延续反转行情,港股或迎来估值和盈利的双重修复。

  “近期各项数据可见,环球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正在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功能不断巩固提升。”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5月28日在出席华泰证券H股上市10周年论坛致辞时表示,“我们正加快推动硬科技企业利用香港的上市平台筹集资金,开拓国际业务。”(证券日报)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冈仁波齐山脚下,这座村庄如何吃上“旅游饭”?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在青海省工作多年,担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1年10月,他赴内蒙古履新,此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小”飞盘转动“大”友谊 百余名台商台胞齐聚深圳大鹏

用户在瓜子平台购车后,可选择距离当地服务中心100km内的任意地点提车,瓜子免费将车辆送达并现场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传统的购车方式,选车、提车需要数次往返市场,且绝大部分市场不提供试驾及送车上门服务,这劝退了很多想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调研数据显示,“先试7天再买车”、“送车上门”是促成消费者选购二手车的重要因素。

走进中国第57项世界遗产之一: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诠释智慧生态古茶林

“在90分钟的比赛中,我要感谢我们队员在下半场打出了拼搏、永不放弃的精神。”水庆霞希望女足队员们能尽快调整好状态,准备奥运会预选赛。(完)

答:《规定》第六条涉及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有关公司清算义务人规定的溯及力问题。本条第一款明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本条第二款赋予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一定条件下的“有限”溯及力。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清算义务人不同于清算组,清算义务人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负责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的主体,清算组则是由清算义务人组成的负责实施具体清算事务的公司机构。旧公司法没有规定清算义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年修正)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负有清算义务,而公司法未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改变了公司清算义务主体,规定董事是清算义务人,其义务是在公司解散等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公司法对于清算义务人的规定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因此,原则上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不具有溯及力。但是距离公司法施行日未满15日,即组成清算组的15日期限届满之日跨越了公司法施行之日的,则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由董事担任公司清算义务人,负责组成清算组。由于处于新旧法交替过程中,董事也被授予一定的期限利益,其法定履职期限可以延后至公司法施行之日重新起算,而不是在解散等事由发生时起算。

印度尼西亚籍海员船上受伤 多部门“空海一体”联合救援

“苏州、无锡、常州、丹阳、镇江、南京……几点出发、几点到哪个站,我们都是要背出来的。”即便已退休十余年,铁路上海站售票车间退休职工陈薇背起20世纪80年代的铁路线路停靠站,仍快速流畅、富有节奏感。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
链接文字